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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5月昆山工伤鉴定受理通知

点击数:2190次 添加时间:2018/4/16 [打印] [关闭]
  接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,2018年5月份的鉴定受理时间定于2018年5月8日至5月10日,报名时请把《劳动能力鉴定表》填写完整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同时应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,鉴定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:

  1.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;

  2.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;

  3.有关病史材料(包括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,X光片、CT片检查报告,医学诊断证明,出院小结或记录等)复印件。

  友情提醒:1.黑色水笔或黑色钢笔填写表格。

  2.鉴定表需职工本人签字,并注明职工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。鉴定表还需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

  3.鉴定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所公章(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的除外);工伤认定是单位申报的鉴定时单位不肯加盖公章的,职工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所进行反映,并让劳动管理所写明联系单位得到的回馈并加盖公章。

  4.职工现场鉴定和领取鉴定报告都必须用二代身份证。

  5.职工治疗时安装内固定的,必须取出内固定才能申报鉴定。

  特此通知。    

昆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

2018年4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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