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1日起昆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940元/月 发布时间: 点击次数:2635次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,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: 苏州市区、张家港市、常熟市、太仓市、昆山市、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,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20元,由原1820元/月调整为1940元/月;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,由原15.5元/小时调整为17元/小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