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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(2014年2月20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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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高检发研字[2014]2号 2014年2月20日)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,军事检察院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:
  经2014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,现将柳立国等人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,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案等五个案例印发你们,供参考。